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交通疏解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交通疏解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交通疏解项目

1.2征集单位(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919672.22元。

1.5项目概况: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为阜埠河污水泵站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管道起于西二环与靳江路交叉口,沿西二环路、云栖路、龙迴塘路、联丰路、瓦官口路敷设,末端接入洋湖再玉润路、生水厂。管道全线采用顶管施工,长度约为4700m。

本项目交通疏解工程,首先在施工区域外围路网的每一条主要的地面道路等合适位置设置前置式施工引导标志,从外围引导过境车辆绕行其他道路行驶,从交通流量方面减轻施工路段的压力,并在施工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及慢行标志提醒司机。引导车辆有序通过交通压力较大的施工节点,从而使工程施工及车辆通行有序进行。具体工程内容以发布的清单内容及设计图为准。

1.6采购范围:本工程为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交通疏解,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识标牌、热熔标线、水马围挡、反光锥、交通协管等。

1.7工期要求:425日历天。

1.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万元的交通疏解(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到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5家单位入围进入下一阶段招采;若征集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之和<20家,则随机抽取3家单位入围进入下一阶段招采。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1-818691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

联系人:易先生、卢女士

电话:0731-85226831

责编:邹彦男

来源:湘江集团